日前,经市委批准,江阴市纪委监委对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原科长许志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许志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志坚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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